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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jtys.k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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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8-11-30 16:12
名 称: (昆交提复〔2018〕4号)关于对昆明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200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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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交提复〔2018〕4号)关于对昆明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200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1-30 16:12 浏览次数: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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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湘榆委员:

第十三届昆明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智慧、共享”交通系统建设缓解昆明主城及老旧小区停车难停车贵的建议》的提案(第132001号)交由我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停车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缓解主城区停车难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2015年起至今每年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停车场建设的具体要求并列入当年十件惠民实事。我局从2013年起作为公共停车场建设牵头责任部门,按照“配建为主,专建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按时完成各年度工作任务。2013年至2017年底,累计新建机动车停车场299个,新增泊位220094个。具体工作如下:

(一)政府重视

为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市政府成立了昆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各区政府及市规划、交警、发改、国土、住建、交运、城管、滇管、水务、防汛、园林绿化、环保、质监、人防、消防等部门组成。

市政府于2015年12月18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15】5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停车场的投资建设运营。

2017年5月,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进一步调整充实领导小组,设置常设机构,加强日常管理,2018年2月市编办批准我局成立城市静态交通建设管理处。

自2017年起,市政府将我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进行了调整,由市交运局牵头,主城各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责任人和工作时间进度,列入各相关部门及各区的年度考核目标,由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加强督办考核。

2017年2月,市政府批准组建成立了昆明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市级融资平台负责我市公共停车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通过公司化运作,拓宽投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该公司的成立对规范行业技术、管理和服务标准,推广智能化、信息化运用,打造“机动车智能出行+停车诱导”模式,提升对公众的服务水平,引领我市停车行业节能环保、集约智能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规划建设

经市政府批准,我局于2016年4月组织对昆明主城5区和3个国家级开发区(主城建成区)开展了全市首次停车设施调查,6月形成了《调查报告》。

通过调查,主城建成区范围共有正式停车泊位约90.25万个,其中地下及立体停车泊位83.32万个,露天平面停车泊位5.89万个,路内停车泊位1.04万个。二环内正式泊位为16.13万个,占总量17.9%。根据调查区估算小客车保有量测算,我市应配置停车泊位约123.5万个,现状缺口33.25万个。

调查发现,正式停车泊位中居住区夜间空置泊位37.8万个,存在大量空置泊位,设施与需求不匹配情况较为严重。同时,调查当日实际路内停车9.48万辆,其中人行道停车4.7万辆、路内停车4.78万辆,存在大量未经交管部门审批的路内停车泊位,乱停乱放现象较为严重。

在全市停车设施调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编制完成了《昆明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对城市功能分区的区位特征、用地属性、公共交通发展等状况进行分析,测算停车需求,优化设施布局,明确阶段性适应目标。规划期公共停车场选址165处,预计新增停车泊位约7.5万个。专项规划于2017年5月通过了市规委会审查,8月21日经市政府批准执行。

我局按照专项规划要求制定了全市2017-2018年度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经市政府批准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年度计划新建公共停车场37个,新增停车泊位11993个。工作任务已经列入各区(管委会)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由市政府目督办负责督办。

为适应停车场建设管理新的形势和要求,更好地促进昆明城市停车行业的规范发展和全面管理,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构建有序停车环境,合理引导交通出行需求,提升综合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市政府将《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列入《昆明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章立法计划》,并作为审议类项目。目前,已完成修改工作7次,专家评审会2次,风险评估会1次,听证会1次,已按计划于6月报市政府审议。

二、提案建议答复

(一)关于增加停车泊位方面

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鼓励利用规划和既有的公共及防护绿地、广场、道路等地下空间、高架桥桥下空间及地下人防工程建设公共停车场。同时,根据《专项规划》的要求,至2030年底,共选址公共停车场165个,预计新增停车泊位约7.5万个。其中, “平改立”停车场选址69个,计划新增泊位约2.4万个;改扩建停车场没有具体点位,主要是以鼓励企事业单位和满足层高的配建泊位将自用停车场进行改造,对外进行错时停放,以缓解周边区域停车难的问题,计划新增泊位1万-1.5万个。

(二)关于加强精细化管理方面

在《管理办法》修订中,我局已建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停车泊位与停车需求矛盾突出的小区周边,根据道路交通条件可以设置路内时段性停车泊位,并完善停放范围、时段、违反规则处理等公示标牌。在学校附近继续推广限时停车方面以公安局的意见为准。

(三)关于错时开放停车泊位方面

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鼓励利用党政机关及学校、医院、商场等企事业单位自有用地建设公共停车场,错时开放。在修订的《管理办法》中,鼓励专用停车场在满足其自身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全天或分时段开发。目前,海埂会堂、云南民族博物馆、昆明怡景园度假酒店、红塔会务中心停车场在滇池度假区管委会的引导下,已将专用停车场对外错时开放。

存在的困难:部分企事业单位在考虑治安、管理等问题后,不愿意将专用停车场对外开放。

(四)关于共享停车及信息平台方面

2014年我局牵头编制了《昆明市2014-2020智能交通发展规划》、《昆明市机动车出行信息系统可研报告》、《昆明市智慧城市(一期)PPP项目智慧交通专项方案》。2017年4月市政府召开加快昆明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会议,成立“昆明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我局负责的智慧交通建设项目纳入智慧城市由市工信委统筹组织实施。其中,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属于智慧交通的子平台,包括停车信息收集、车位共享、信息发布等服务。

存在的困难:由于项目建设成本较大,市财政资金难以独立承担,目前我局正在与市交投公司协商投资建设智慧交通项目。全市拥有90多万个停车泊位,需要逐步接入信息平台,信息收集、车位共享、信息发布等向公众服务需要一定的时间。

在今年修订的《管理办法》中,已对新建或者现有经营性停车场应当进行信息化改造,逐步接入全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有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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