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打击非法营运中滞留海口停车场车辆处置评估项目购买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打击非法营运中滞留海口停车场车辆处置评估”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现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30800元。
二、资金来源:从2019年我局预算项目“公用经费”中列支。
三、工作内容:评估公司派专业车辆评估师到现场对每辆车的车牌、外观、两号等详细信息进行登记、拍照,然后到车管部门查询,核对每辆车的详细参数。确保信息无误后,根据每辆车的车况,结合市场情况评估出车辆价值,并做出车辆评估报告书。车辆评估报告书须明确提出车辆处置建议。
四、承接标准:
(一)经合法注册,具备二手车辆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资质的公司;
(二)公司有专业评估师,对每辆车进行专业评估。
五、目标要求:现场车辆信息与车管部门查询信息相符、车辆评估价值与市场价值相符。
六、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
七、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产业〔2019〕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按照单位内控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方式来确定承接主体。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