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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jtys.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2-08 16:14
名 称: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文号: 关键字: 预算,元,昆明市,运输,支出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4-02-08 16:1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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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0003401201100000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道路运输、铁路、水路、民航、船舶(含渔船)检验有关政策、制度、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参与编制全市综合运输规划及交通运输有关专项规划。

2.指导全市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轨道交通、汽车租赁、国际道路客货运输、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机动车停(冼)车场等管理工作。

3.负责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及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范围内,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4.承担市级权限范围内港口、码头、航道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管理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航道网络运行监测工作。承担内河船舶登记、船员管理和船舶(含渔船)及有关设施法定检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县(市)区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5.承担市级权限范围内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行政审批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6.组织实施国防交通和重要物资、紧急客货运输的道路运输保障。

7.承担铁路、民航涉及地方有关的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守安全底线,结合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落实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常态化工作,确保污染物转运、处置率100%。开展每月不少于二次的辖区水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县级水上交通执法部门抓好辖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配合上级部门推广小型船舶检验与监督管理优化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完善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完成不少于一次综合应急演练。配合上级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相关工作,做好安全宣传警示教育“五进”活动。

2.按照《昆明市主城五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兑现方案》,继续做好更换新能源车辆节能减排奖励资金兑现工作,及时完善有关工作台账。

3.开展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评估优惠活动,及时收集运价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运价评估工作,形成运价调整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定并印发《深化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体系建设 减本增效减负担提高驾驶员收入的若干措施》,细化任务分工,督促并落实各项措施。

4.采取暗访、线上与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时不定点、定点不定时的机动检查、重点抽查、联网核查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加大对出租汽车营运市场的日常检查力度。对标对表认真查找问题,在细微处发现问题,以严谨的方法紧盯整改,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5.做好《昆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调研和前期准备工作。督促网约车平台加快非合规车辆和驾驶员清理,加快合规办证进程,力争年底前“双订单”合规率达到90%以上。发挥“昆明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市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视情况发起联合监管,报请暂停发布、下架非法平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等处置建议。

6.对《昆明市主城五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所有人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的经验和效果进行定期评估,结合实际进行修订和完善;继续督促网约车平台、车辆所有人(含渠道商)诚实守信经营,有效消除行业乱象,防范化解行业矛盾,保持行业持续稳定;及时通过媒体、行业通报等方式公布网约车平台及相应合作链条经营主体不诚信行为,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本制度。

7.紧抓岗前培训及从业资格考试,做好企业和从业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围绕出租汽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创文、职业健康、防艾、禁毒、心理健康辅导、驾驶员规范服务及常见司乘矛盾化解办法案例、反恐等方面开展培训,整体提升昆明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水平,为广大乘客提供更优质的uedbet,uedbet体育。

8.每月发布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红黑榜”(经营服务排行榜),通过从业人员服务投诉率和行政处罚率对所属企业进行综合排名,并在媒体进行公开发布,强化社会监督,督促企业落实管理责任。

9.完善企业及从业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做好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及星级驾驶员评选。行业管理坚持以服务乘客为导向,坚持从业人员科学评定、动态控制、分类管理、奖优罚劣的原则,实施差异化和精准化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常态长效机制,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乘客满意度。

10.做好热线12345、96108、12328涉及巡游出租汽车的投诉件、涉旅件、微博件的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应,100%办结,对投诉问题进行分类统计,每月通报全行业,及时整理工作台账,做好结果应用。

11.积极推进场站建设和维护管理。一是积极配合市级各部门针对出租汽车候客区、候客通道、专用泊位及招呼站的规划;二是开展经常性的出租汽车站牌、泊位巡查工作,第一时间对受损的场站基础设施(站牌、执勤岗亭和其他设施设备等)进行维护,保障其发挥正常功能;三是完善司机之家、的士驿站服务保障工作。

12.以驾培、机动车维修、租赁行业为重点,调研摸清辅助业行业基本情况,掌握行业难点及存在问题;配合上级部门完成洗车场、停车场和汽车租赁管理立法调研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9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是根据文件《关于整合设立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的通知》(昆编〔2023〕38号)新整合的单位,2024年首次编报部门预算,预算车辆编制数及实有数7辆均按照原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和昆明市航务管理局车辆数预报,目前还未收到车编办相关批复文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95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957.2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无上年预算数据,主要原因分析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是根据文件《关于整合设立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的通知》(昆编〔2023〕38号)新整合的单位,2024年首次编报部门预算,故无上年收支增减对比。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957.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957.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957.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无上年预算数据主要原因分析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是根据文件《关于整合设立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的通知》(昆编〔2023〕38号)新整合的单位,2024年首次编报部门预算,故无上年收支增减对比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957.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95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1.87万元,与上年对比无上年预算数据主要原因分析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是根据文件《关于整合设立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的通知》(昆编〔2023〕38号)新整合的单位,2024年首次编报部门预算,故无上年收支增减对比项目支出14035.39万元,与上年对比无上年预算数据主要原因分析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是根据文件《关于整合设立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的通知》(昆编〔2023〕38号)新整合的单位,2024年首次编报部门预算,故无上年收支增减对比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208050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职工生活补助支出140.04万元。

20805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88万元。

208050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52.50万元。

210110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退休职工医疗费补助支出107.91万元。

2101103-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43.39万元。

2101199-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及重特病医疗)4.75万元。

214010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293.70万元。

2140102-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58.21万元

2140123-主要用于滇池航道维护2.60万元。

2140129-主要用于航务管理工作支出13.54万元。

2140136-主要用于金沙江库区新型船舶研究20.00万元。

2149999-主要用于主城五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节能减排奖励支出13241.04万元。

221020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40.7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无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2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因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是根据文件《关于整合设立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的通知》(昆编〔2023〕38号)新整合的单位,2024年首次编报部门预算,故无上年增减对比,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2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是新整合单位,2024年首次编报部门预算,预算车辆编制数及实有数7辆均按照原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和昆明市航务管理局车辆数预报,目前还未收到车编办相关批复文件。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行业监督管理专项经费

项目目标:每日对行业服务质量进行明察暗访。对行业内100名驾驶员进行通信费补贴。对行业内29家企业5000辆重点车辆进行审验和复检。用报刊媒体刊登重要公告和公开信息。

(二)航务管理经费

项目目标: 组织提升行业从业人员水平业务培训1次,培训100人次以内,培训参与率90%以上;开展全市航道网络运行监测,行政审批辅助工作,全年检查航道不少于20次;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律师事务所完成对市航务局诉航海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强制执行等工作,强制执行案件律师问题回复时效48小时以内;开展辖区船舶检验,检验率90%以上。

(三)金沙江库区新型船舶研究专项经费

项目目标: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交规划发〔202199号)文件要求,在金沙江形成乌东德、白鹤滩两个库区,现有船舶无法满足库区正常营运要求背景下,研究适合现有库区船舶船型,保障库区正常航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2023年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研制出标准化船型图纸。2024年开展1次金沙江库区新型船舶研究购买服务,出具标准化船型图纸3-5套,图纸验收通过率100%,中介机构问题整改率100%,项目完成时限1年以内,项目成本控制数20万元以内,图纸使用年限不少于3年,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四)场站建设及维护专项经费

项目目标:站点维护数达8个;站点维护合格率达100%;项目于20241231日前完成;市民满意度以及出租车驾驶员满意度达90%以上。站点正常运转率达到100%;安全事故控全年发生0起;需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约120个出租汽车专用泊位进行施划;设计、制作、安装设置及维护190套出租车招呼站牌;维护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市民满意度达90%以上,出租车驾驶员满意度满意度达85%以上;出租车停靠规范性达到100%;出租车站点便利性达到80%

(五)办公租用房专项经费

项目目标: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按照“就近、就便、就简”原则,规范办公环境,对乘客遗失物进行编号管理、分类储置,需设置专门的失物存储间;为满足及方便网约车办证,设置办证大厅;按照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单位实有人数测算,租用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不足办公用房。

(六)滇池明珠广场办公用房租用经费

项目目标:根据昆交请〔2021178号文件,市航务管理局通过租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28.59平方米)提供日常办公必需场所,租赁时间3年以上,2024年预算控制数73.32万元以内(包含租金和物管费),办公场所符合办公要求90%以上,办公用房安全性90%以上、使用率90%以上、内部职工满意度95%以上。

(七)单位综合管理专项经费

项目目标:单位新合并成立,需重新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建设,对财务情况、资产情况进行清查;针对向巡游车企业发放的节能减排奖、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大额补贴,进行账务稽核审计严控财政资金支出;印制出租车标签、道路运输许可证、驾驶员资格证等;完成单位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行政许可档案整理工作;保障服务监管平台正常运转。

(八)行业法制与宣传教育培训专项经费

项目目标:的士报印刷,全年12期;岗前从业培训人数3000人;在岗继续教育参训人数3000人;岗前培训合格率达60%以上,在岗轮训合格率达98%以上,参训人员满意度达90%以上;审核新签订合同数达100份;向行业从业人员提供不少于250次的法律咨询服务。

(九)主城五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

项目目标:"为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创新、绿色、低碳、环保、便捷、共享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构建昆明国际化、生态化和绿色交通体系,营造绿色交通运营新局面的工作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主、个人自愿、政策扶持、稳妥推进”的原则,结合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和出租汽车行业实际,以经济手段为主、行政干预为辅,通过示范引领,政策引导,实现昆明市主城五区大部分巡游出租汽车更新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2024年具体目标为:按照《昆明市主城五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更换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及时、足额、规范的兑现节能减排奖励资金。节能减排奖励发放完成及时率及整体项目完成及时率达到100%暨在实施方案及年初计划规定期限内完成。出租车司机满意度达到95%;市民满意度达到90%

(十)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工程变更第三方技术文件审核资金

项目目标:开展盘龙江复航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变更(如有)的委托技术审查咨询;开展西苑码头提升改造等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变更(如有)的委托技术审查咨询;

其他水运工程需在2024年开展设计技术审查咨询的;支付云南便民码头工程昆明市禄劝县四个便民码头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概算)技术审查2023年政府采购尾款37.74万元。本次项目预计成本约57.74万元,通过项目开展取得设计技术审查咨询报告1份以上,报告验收合格率100%,报告出具及时性90%以上,中介机构报告问题处理响应时限24小时以内,内部使用人员满意度95%以上。

(十一)网络信息线路租用专项经费

项目目标:线路租用的数量达3条;.短信发布涉及人数达13000人以上;信息化办公的覆盖率及网络稳定性达100%;项目于20241231日前完成;.办公效率有效提升;.市民满意度及从业人员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十二)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专项资金

项目目标: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综合考虑2022年集中统一更换新能源巡游车、“创文”集中对标检查等行业实际,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精密组织落实等方式,尽可能减少驾驶员集中频次,降低时间成本,集中人力、物力开展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车载设备和后台管理系统的对接互通、调整测试等工作,加强政策宣传,保证新、旧运价平衡过渡,2022930日运价调整工作已经全面完成。此次运价调整技术服务合同金额为135.8万元,经协调2023年底之前,先行支付95.8万元,合同剩余40万元申请2024年预算支付。

(十三)行业发展创建专项经费

项目目标:职业技能竞赛参赛企业数达28家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合格率达、表彰标准合规性和表彰对象合规性均达到100%;项目各项任务均于20241231日前完成;品牌车队行业影响力得以提高,行业健康发展得以正常推进,综合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市民满意度以及从业人员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完成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车运价体系研究报告。

(十四)系统维护专项经费

项目目标:维护系统数包含3个方面;系统维护合格率达100%;系统维护工作于20241231日前完成;综合服务水平提升有效且系统安全稳定;行业内部工作人员满意度达8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0.26万元,与上年对比无上年预算数据主要原因分析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是根据文件《关于整合设立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的通知》(昆编〔2023〕38号)新整合的单位,2024年首次编报部门预算,故无上年收支增减对比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资产总额913.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8.66万元,固定资产202.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76万元,其他资产140.0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月资产月报数。因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暂未完成单位合并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月报系统无新单位账号,无法报送新单位数据,故2024年1月资产月报任按照昆明市航务管理局和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分别报送,以上资产数据为两家单位1月资产月报合计数。

020003004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0207041944496

监督索引号53010003401201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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